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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13    点击:

广石化院〔2014〕28号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推动学校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教高厅〔2004〕13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精品课程分为校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课程和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选拔推荐。

第三条 精品课程条件要求与质量标准

(一)精品课程应是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主干课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在全校课程中具有一定的辐射性和影响。

(二)精品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副教授或教授担任,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团队。

(三)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有科学性、先进性,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课程内容建设要与本学科和专业的教学改革相结合,处理好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建设的关系。

(四)精品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的优秀教材。课程组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五)精品课程要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六)精品课程建设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课程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和研究性的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第四条 申报、检查、验收及评审

(一)申报时间

学校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

(二)学校精品课程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1),并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2)自评分及写出自评报告,说明各项评分理由并提供支撑材料,经课程所在单位组织初审同意后,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受理)。为评价授课效果,申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还需在网上提供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三个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2.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后确认。立项建设的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评审结果为校级精品课程的,要求其3年内力争成为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为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课程的,要求必须成为校级精品课程并力争成为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为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要求3年内成为校级精品课程。

(三)检查工作

课程建设立项后,次年组织中期检查,各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提交给教务处。

(四)验收工作

建设期满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自评总结表》(附件4),并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自评分及写出验收自评报告,说明各项评分理由并提供支撑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 经费

(一)经费资助

1.精品课程经确认后,资助经费视课程类别、建设情况进行下拨。校级精品课程资助经费1.5~4.5万元,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课程资助经费0.5~1.5万元,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资助经费为0.3~1万元。学校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等级别的课程按上级文件要求给予配套资助。

2.检查验收不合格精品课程,学校将停止拨款并取消该课程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改研究项目及教学成果奖。

(二)经费使用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对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广石化院〔2011〕90号)执行。

(三)经费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对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广石化院〔2011〕90号)执行。

1.经费的使用权归各课程建设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对课程建设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负直接责任。经费由课程建设项目组、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经费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批。

2.项目负责人要规范合理地使用课程建设经费,做到精打细算。凡购置用于精品课程建设的固定资产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核,并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购买。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物品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按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报销。对于经费使用不当、课程建设成效不明显,造成严重浪费致使课程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学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终止其经费资助,取消其建设资格,并收回所购置固定资产。

3.关于精品课程建设中学生的劳务支出必须列出领用人名单和具体费用,并须由领用人亲自签名确认。劳务支出标准参照学生勤工助学标准执行。

第六条 精品课程建设保障体系

(一)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施,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工作。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包括建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实施建设发展方案、接受验收评估等;课程所在院(系、部)主要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建设的进展等情况。

(二)各院(系、部)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各门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和教学团队,如变更负责人应报学校重新评审、确认。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各院(系、部)应通过整合各种教学资源优先保证精品课程的教学条件。

(三)相关单位(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和分工。各院(系)、教师应将需要上网的相关资料送达学校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由该中心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为保证各种上网材料体现主讲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师应加强与教育技术信息中心的联系,积极参加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提供的培训。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包含以下附件:

1.年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总结表

(二)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茂名学院优秀课程评选及管理办法》(茂名学院〔2003〕91号)、《茂名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茂名学院〔2008〕6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年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推荐院系(部):

课 程 名 称:

课程类型 □ 理论课(不含实践)□理论课(含实践)□实验(践)课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课程负责人:

申 报 日 期: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制

填写要求

一、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二、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四、除课程负责人外,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填写1~4名主讲教师的详细信息。

五、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1.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

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最终学历

职 称

电 话

学 位

职 务

手 机

所在院系

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研究方向

1-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主编的规划教材(不超过五项)

1-3

学术

研究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

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课程负责人:主持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师

2.主讲教师情况⑴

2⑴-1

基本

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最终学历

职 称

电 话

学 位

职 务

手 机

所在院系

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研究方向

2⑴-2

教学

情况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及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主编的规划教材(不超过五项)

2⑴-3

学术

研究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

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附件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1.评审指标说明

本评审指标基本采用教育部发布的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2010),以便和国家及广东省精品课程的评审对接。以下为“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说明”中的要点:

(1)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2)精品课程的评审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确保学生受益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重视以下几个问题:①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②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③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④在教学队伍的建设上,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3)本方案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审指标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占20%。

(4)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2.评审指标及内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评分等级(Ki

A

B

C

D

E

1.0

0.8

0.6

0.4

0.2

20

1-1

课程

负责

人与

主讲

教师

教师风范、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

6分

1-2

教学

队伍

结构

及整

体素

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人员配置与青年教师培养

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鼓励有行业背景的专家参与教学团队。

6分

1-3

教学

改革

与研

教研活动与教学成果

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省部级以上的教学成果、规划教材或教改项目;发表了高质量的教研论文。

8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评分等级(Ki

A

B

C

D

E

1.0

0.8

0.6

0.4

0.2

20

2-1

课程

内容

[1]

课程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设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

10分

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

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2

教学

内容

组织

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

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或其他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10分

20

3-1

教材

及相

关资

教材及相关资料建设

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精品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10分

3-2

实践

教学

条件

实践教学环境的先进性与开放性

实践教学条件能很好满足教学要求;能进行开放式教学,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3-3

网络

教学

环境

网络教学资源和硬件环境

网络硬件环境良好,课程网站运行良好,教学资源丰富,辅教、辅学功能齐全,并能有效共享。

1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评分等级(Ki

A

B

C

D

E

1.0

0.8

0.6

0.4

0.2

教学

方法

手段

20

4-1

教学

设计

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

重视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

8分

4-2

教学

方法

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及其效果

重视教学方法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12分

4-3

教学

手段

信息技术的应用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20

5-1

同行

及校

内督

导组

评价

校内专家及校内督导组评价与声誉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优秀;有良好声誉。

4分

5-2

学生

评教

学生评价意见

学生评价原始材料真实可靠,结果优良,应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学生评教数据的佐证材料。

8分

5-3

录像

资料

评价

课堂实录

能有效利用各种教学媒体、富有热情和感染力地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内容娴熟、信息量大;课堂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8分

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

专家依据《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所报特色及创新点打分。

50分

所在院系(部)支持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得力。

20分

辐射共享措施有力,未来建设计划可行。

30分

[1] 根据课程类型,在“课程内容设计”中参照相应要求进行打分。

附件3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单 位

课程名称

建设经费

负责人

批准时间

课程建设进度(报括师资、设备、课堂教学、实践性环节、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年增加教学录像课时数、课程网络维护等):

经费使用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准备达到的目标:

附件4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总结表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负 责 人:

课 程 类 型□精品课程 精品建设课程 重点建设课程

课程建设类型□ 理论课(不含实践)□理论课(含实践)□实验(践)课

批准建设时间:

所属院(系、部):

填 表 时 间: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制

一、课程基本情况

所在院系

教研室

课程名称

层次

本科

专科

获校级课程建设类型和时间

网站地址

二、课程负责人

姓 名

职称

办公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E-mail

三、本课程服务器提供及系统、内容的维护、管理

学校统一提供服务器( );院系提供服务器( );教师自己提供服务器( )

教师提供上网内容,学校统一维护并管理系统( );教师提供上网内容,院系维护并管理系统( );教师自己维护并管理系统( )

四、相关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开通情况

上网内容:教学大纲( );教案( );习题( );特色内容:

已经上网的其他内容:

网站开通情况:保持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开通( );仅工作时间开通( )

网络畅通情况:保持畅通( );有时无法保持畅通( )原因:

五、网络课件、授课录像上网开放情况

上网开放的网络课件名称:

本课程授课时数: ;目前上网的授课录像时数:

授课录像上网时间表

上网时间

主讲教师

录像名称

录像教学内容

六、网上课程内容(含教材)更新及新增情况记录

更新日期

更新的内容

更新比例(%)

备注

七、师资队伍简况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讲授课程

在课程建设中承担的工作

八、课程建设情况总结(可附页,主要内容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配套实验、课程改革特色及试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九、课程建设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十、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经费共 万元,其中学校资助 万元,院(系)资助 万元。

十一、与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近三年)

成果形式

成果名称

主要完成人

发表的刊物名称及期号

(或教材出版时间及出版社)

获奖级别及获奖时间

课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院(系)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